结果他很不高兴,意思是我剽窃了他的知识产权。我觉得很可笑:我们是一起干的,何来剽窃?况且他自己的知识产权他自己保护的很好的,他觉得核心的东西基本没让我看过。而我的东西都是摆在那里的。我争辩,他居然说他的思路就是应受保护的私有权利,说我是照着他的思路作的,因此我做的东西他都有权利。我觉得有点悲哀,毕竟我退出会给他带来不便,但是我也没想和谁翻脸。毕竟大家相处也挺久,一起合作过。没错,他做的是比较多,从工程量上来看,占90%,但是我也不是没有付出啊。我又不是他雇佣的员工,没拿过他一分钱工资,他请我吃饭都没超过人均20的。我现在选择退出是我的自由。他也不至于翻脸吧,还说我无耻。最后我也受不了了,写信狠狠反击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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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公民zl (2008-4-30 18:10:10)
lqying861025 (2008-4-30 18:18:01)
Tom.lu.china (2008-5-01 00:27:31)
Liker (2008-5-01 09:38:52)
aupp (2008-5-01 16:45:05)
不合就分
好聚好散嘛
coxcomb (2008-5-02 05:22:11)
summering (2008-5-03 13:36:01)
就像结婚
说好一起同甘共苦白手起家建立家庭的
结果证还没领就提出分手
换成谁都很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