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近日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而在具体的指导意见中,有关部门要求,高校院(系)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同时,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今秋开学后,同济、上海财大等高校都将根据《意见》在各院系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在此之前,学校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同济大学学生处副处长耿政松介绍,按照现行的工作程序,一般要求新生刚入学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而在评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中,也有相应的监督和认定程序。“只是没有成立专门的认定组,且我们以前是先评奖助学金,再进行公示,而今秋开学后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情况,先公示困难学生名单,没有异议后再确定资助资格,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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